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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第1页)

但嗅觉、触觉、听觉合在一起,又让他看见了。

沙地在晚上很凉,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。这么冷的沙子,根本不能睡,那年自己还很小,又很瘦弱,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,没有毯子,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,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,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。

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。

可是小狼哥过来了,他挨着自己睡,又带来了狼和土豆。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,将自己包围住,保护着身体的热量。

从那一刻起,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,习惯在睡觉的时候,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,或者长头发。

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,放过了自己,展现了难得的温柔。

现在,狼看不见了。

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,生死未卜。它们做错了什么?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,是那些人擅闯进去,是他们错了。

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,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,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,步子跨大,双臂交替摆弄,呼吸也再加快。在奔跑中,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,快要沸腾出来,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。

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,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,终于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。

他就要找到他们了,哨兵天生保护向导,向导难过,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。

空旷沙漠的某一处,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,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。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,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,明天就要搬走。

篝火燃了几十堆,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。

“妈的。”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,一个个都在抱不平,“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,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……”

“嘘!”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,听火堆外的动静,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,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,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,“都小心点儿,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!”

“这么多火了,没有野兽敢过来!”这时候说话的那个人,就是带头去找狼报仇的那个男人,他削着木棍武器,身上还有一把枪,对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娴熟,所以并不惧怕那些野兽。

他唯一憎恨的,是张牧。

“不就是杀了几匹狼嘛,张牧凭什么赶走咱们?”带头的人还是不服,“我儿子骨头都断了,没把那两个人杀了就算他们走运!”

“大哥,你就别想这个了,张牧说过,他们里其中一个是哨兵!”旁边的人缩缩脖子,用外套裹紧自己,“哨兵……和咱们不一样,据说可厉害了。”

“狗屁!”那人啐了一口,“再厉害也是人,你没听他们说嘛,那人救回来的时候,肚子里都快打烂了,还是张艺给他做的手术。哨兵再厉害也是人,我就不信了,对着他脑袋来一枪,他还能活怎么着!”

旁边几个男的,听完了都笑了笑。这倒是真的,再厉害的人也是人,打中重要部位,照样死翘翘。

“你们说,张牧凭什么那么向着他们啊?”有人不明白了,“咱们也为营地里做过贡献,又是壮年,那两个稀里糊涂地住进营地里,也不知道打哪里来的……”

旁边的烤着火说:“张牧还说他们是从小就在营地里的呢。”

“听他瞎掰,营地里好些人都说没见过。”带头的又说,“以前没有他们的时候,营地周边也见不着狼。他们一来,狼群就回来了。咱们都有孩子,营地里有那么多孩子呢,万一哪天出事,他张牧能负责吗?我看啊,就等他女儿生完,孩子让狼给叼走他才知道哭!”

“对对对,让他哭死吧,哭死就该后悔没杀狼。不过看他女儿那个样,能不能生下来还不好说呢,到时候一尸三命,他还能活?”

“他死了,他女婿还能当领头人呢,一家子把好处都占尽了!要我说,咱们就该找找外人,把张牧给反了……”带头的那个啧啧几声,突然,那一圈篝火外面,有了不一样的动静。

“什么、什么声音?”有人坐不住了,“大哥,咱们快回帐篷吧,别在外面出声。明天天亮赶紧赶路,争取中午到南边的营地。”

“怕什么?咱们有枪。”旁边的男人亮出武器,谁都想赶紧赶路,可是夜里摸黑赶路死得更快,“枪才是沙漠里的老大,再厉害的野兽能顶得住几枪?那帐篷里的黑狼,不也是对着脸开了两枪之后跑了嘛……不过,张牧说这些年都是狼在保护营地,你们信吗?”

带头的也站了起来,时刻关注黑夜。“傻逼才信,营地边缘点那么多火,野兽根本不敢过来,谁看见狼保护营地了?谁他妈都没看见……”一片巨大的黑影从篝火外蹿出来,一下子,扑到了带头的身上。

“啊!”带头的惨叫一声,惊醒了帐篷里休息的人,而在他身上趴着的,是一头巨大的鬣狗。它身上还有食腐动物特有的臭味,颈部有着不同于其他野兽的长鬃毛,宽短的头部比人的头还要大,哈喇子流到了男人的脸上。

周围立刻响起了狗叫声,为了防止野兽扑袭,他们也养了猎狗。可是他们养的猎狗和鬣狗一比较,足足小了一半。

名称上的一字之差,根本无法抗衡。

而在黑暗的环境里,鬣狗皮毛上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就是最好的伪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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